药监码全面实施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5/1/26 13:27:48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最小销售包装的20位监管码标识。监管部门推动企业完成药品电子监管入网、赋码、上传、核注核销后,将初步建成“生产—批发—药店”的全程监管体系。 电子监管短期重点在零售药店。最新政策要求零售企业须在2015年底前全部入网,并按照GSP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实现“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由于零售药店数量较多(2013年总数量超过43万家),整体经营实力较弱(单体药店超过27万家),目前入网数量较少,随着后期的入网改造以及核注核销等政策的推进,零售业可能会面临一定调试的压力。终端入网后,作为中间环节的流通批发企业也会增加一些扫码和数据对接的工作成本。 全面实施电子监管或将推动医药物流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电子监管码由类别码、单件序列号和加密码三部分组成,其中包含生产厂家、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信息等全部信息,在信息属性上可以用于标识药品德物流过程。同时监管码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规范统一,可实现不同企业间的准确对接,或将带来已有物流体系(包括产品的检验、盘存、分拣、结算等)的规范,明显提升流通业的规模化、集约化。 全面电子监管为医药电商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全面电子监管实施后,监管部门可实现产品的全过程追溯。此次电子监管码的全面实施将解决医药电商监管难问题,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医药电商平台通过与电子监管体系对接可跟踪药品的来源和流向,有效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同时药品电子监管的推行有利于后期的处方和医保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