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 电商须配合执法反向追溯假货
2015/12/16 9:52:4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 |